4.講解演示法講解演示法是指教師通過語言和運用直觀教具把抽象的數、量、形等知識加以說明和解釋,以幫助幼兒理解有關數學知識的一種數學方法。例如,教師邊演示貼絨教具小兔邊講解:"草地上有3只小兔,又跑來了1只,3只小兔添上1只小兔是幾只小兔呢?"在這一過程中幼兒直觀地感受到了數形成的過程?梢姡v解演示法能通過教師的語言和直觀教具的演示,講清楚基本數學知識,引導幼兒分析、抽象、概括數學經驗。它是學前兒童數學教育的一種傳統(tǒng)方法。當幼兒在學習一些不易理解的新內容或某個難點時,適當地講解演示,可以幫助幼兒克服困難、啟發(fā)思路,使幼兒獲得科學的系統(tǒng)的知識和分析、推理的方法。但是,在使用講解演示法這種方法時,應避免以教師為中心,努力做到:
(1)講解突出重點,且語言簡練、直觀,啟發(fā)性強。
(2)教具新穎,形式多樣(但不宜新奇、太多,以免分散幼兒的注意力),教具演示應與語言講解良好地結合。
(3)講解演示法應與其他方法結合使用。
5.尋找法尋找法是讓幼兒從自身及周圍生活環(huán)境和事物中尋找數、量、形及其關系,或在直接感知的基礎上按數、形要求尋找相應數量的實物的一種方法。
該種方法從尋找的范圍或途徑劃分,經常表現為以下幾種方式。
(1)從自身尋找。如讓小班幼兒找一找,自己身上哪些東西有2個。
(2)從已準備好的活動環(huán)境中去尋找。比如,教師在活動前在教室中預先布置好各種長方體的物體,然后讓大班幼兒在教室中去找找哪些東西是長方體的?
(3)從自然環(huán)境中去尋找。
(4)從記憶表象中去尋找。這是一種運用記憶表象的間接尋找方法。例如,在幼兒學習"球體"后,讓幼兒想一想,你以前看到的哪些東西是球體?
6.類推法類推法是指讓幼兒用已有的知識和經驗去推出未知的知識的一種方法。正確運用這種方法,則要求幼兒能在已掌握的知識、經驗中發(fā)現規(guī)律(在教師指導下),并在類似的情景、問題中去運用這些規(guī)律。例如,數的組成的教學,在學習一些較大數字的組成時,一般都采用此法。
幼兒園數學教育活動的方法是多種多樣的,雖然有些教育內容具有較典型的方法使用上的規(guī)定性,但我們主張,在各種類型的幼兒園數學教育活動中,應靈活運用多種方法。
第三節(jié) 幼兒園數學教育活動設計與指導幼兒園數學教育活動的設計,從課程(狹義)層面來分析,包括目標系統(tǒng)的設計,內容系統(tǒng)的設計(與目標層次相應的教育內容的選擇和組織),組織途徑及活動方式、方法的設計,等等。這里主要談談幼兒園數學教育活動的微觀設計及其實施指導。
一、幼兒園數學操作活動的設計和指導幼兒園數學操作活動,是指以幼兒智慧運算結構和數學知識結構相互適應為原則而設計、組織的數學活動。這種活動能讓幼兒在操作過程中積極主動地與實物、教具、材料、同伴和教師發(fā)生相互作用,從中習得有關數學的感性經驗和知識,并在活動中萌發(fā)學習數學的興趣,促進思維的發(fā)展。
每一個數學操作活動,一般都由六個要素組成,即目標、材料、規(guī)則、形式、指導和評價。因此,教師在設計時,應緊扣這六個要素,設計出一個較為完整的操作活動來。
1.目標。是指某一數學操作活動所要實現的預期目的。目標應適宜而具體,并直接指向幼兒能獲得的數學知識(經驗)和技能,直接指向幼兒的全面發(fā)展。
2.材料。是指幼兒操作的工具和材料。包括實物、圖片、印章、示范性材料、工具性材料和操作作業(yè)單等。:其具體要求是:
(1)材料要充分,要充分滿足幼兒反復練習的需要。
(2)同一類活動的材料要有實物、圖片、符號三個層次,以適應或引導幼兒從動作一形象一符號的邏輯思維的逐步發(f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