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2)研究并運用策略來擴大家長的參與;(3)針對不同的主題組織會議,如講座幼兒睡眠問題或重新粉刷幼兒園餐廳;(4)設計一些讓幼兒適應從嬰幼兒中心到學前幼兒園、從學前幼兒園到小學過渡的一些活動;(5)監(jiān)督實際運作情況、評估工作成果。
每個社區(qū)咨詢委員會的兩個代表、幼兒教育的行政主管、教學協(xié)同研究人員、負責幼兒教育相關業(yè)務的教育局長、市長共同組成統(tǒng)籌幼兒中心的部門,即聯(lián)合咨詢委員會。咨詢委員會的角色定位有一個變化變化過程:最初是行政上的關注,如兒童的注冊入學、費用等;以后是政策上的選擇,為政府決策提供咨詢;現(xiàn)在則更多關注代表家庭與教師表達他們的需求。他們認為,任何家長參與活動的成功與否,取決于該活動是否滿足了家長的需求。在許多不成功的例子中,家長參與幼兒園教育活動目的的確定、方案的實施以及方式、方法等,處處以幼兒園為中心,只考慮幼兒園單方面的要求,置家長的需求與處境于不顧,家長無論是否樂意,只是被拉來的配角。家長一方面仍被自身煩惱(如婚姻危機、失業(yè)、經(jīng)濟困境等)所困繞,另一方面又要被迫參與他認為與已無關的活動。因此,只有當幼兒園或幼兒園配合有關部門滿足了家長的合理需求后,家長的參與興趣才會更濃,態(tài)度會更積極。而這正是咨詢委員會要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