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政治、語文、數學、幼兒教育學為主要學科,同時各年級都要安排教育見習和實習”。幼兒師范學校由1952年的2所增加到1957年的20所,在校學生數由2100人增加到15287人。大躍進年代的1960年,幼兒師范學校增加到89所,在校學生增加到69278人。經過調整整頓、1963—1965年期間,中級幼兒師范學校穩(wěn)定在19所,每年在校生也穩(wěn)定在5000人左右。從此,培養(yǎng)幼兒園教師由初級幼兒師范轉為以中級幼兒師范為主(1958年初級幼師生占在校生總數62.2%,1959年下降為占45%,1962年下降至只占3%),幼兒園教師的水平逐步得到提高。
(三)地方教育行政部門采取措施恢復幼兒園工作秩序
為促使幼兒園教育工作盡快趨向穩(wěn)定,從1962年開始,一些地方教育行政部門采取了積極措施。例如,北京市制定了《培養(yǎng)幼兒衛(wèi)生習慣和獨立生活能力》的常規(guī),上海市制定了《幼兒園工作條例30條》和《幼兒園品德教育提綱》,江蘇常州市制定了《幼兒園工作條例》等。
五、全國幼兒教育領導力量削弱
恢復整頓時期,教育部精簡機構,幼兒教育處被撤銷,僅保留1名原幼教處干部在普通教育司綜合處處理有關日常事務。此后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教育部基本上沒有對幼兒教育工作下發(fā)文件指示,幼兒教育的發(fā)展與提高受到相當程度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