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家庭人際環(huán)境,有利于孩子與同伴的交往,而缺乏交往的家庭環(huán)境,則會影響他們的同伴交往。獨生子女生活在以父母為伙伴的家庭環(huán)境之中,他們沒有與兄弟姐妹共同生活的經驗,因此父母之間,父母與他人之間,以及父母與孩子之間的交往為他們學習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技能和行為提供了重要源泉。如果沒有人以平等的身份與他們交往,容易使獨生子女產生一切都是為他而存在的想法,表現(xiàn)出極強的利己性和以自己為中心。父母與他人的交往態(tài)度與方式也極易成為孩子與同伴交往的模型。
在家庭結構中,父母的離異或不和對孩子的影響極大。在沒有雙親或雖有雙親卻沒有愛的家庭中,孩子常因缺乏愛而不能有正常的安定情緒。由于喪失感、挫折感、不安全感等而產生的欲求不滿,使他們形成了攻擊、破壞的行為習慣,這對幼兒與他人交往的消極影響是顯而易見的。
2.托幼機構及社會的影響
托兒所和幼兒園是幼兒最早較正規(guī)地加入的集體生活環(huán)境,對培養(yǎng)幼兒社會適應能力起著決定性作用。幼兒從家庭走進集體環(huán)境,會對教師有著很大的依賴性,因此建立良好的師生關系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教師未能與幼兒建立起親密、融洽、協(xié)調的關系,就會導致幼兒心理上的不平衡,從而也導致了幼兒與同伴之間交往的不協(xié)調。如果教師沒有注意到愛撫、關心、尊重和認可幼兒,甚至經常冷落或者懲罰幼兒,這會使幼兒產生不安全感,容易在心理上造成壓力,進而產生孤僻、冷漠、不合群等交往特征。
由于我國社會文化背景方面的復雜原因,教師對兒童人際關系這一維度上的心理健康判斷標準重視得不夠。在長期的習慣思維中,我們往往過于強調人的呆板的角色等級地位,即老師就是老師,任務是教學,學生在學校,任務當然是學習。在學前教育領域也是如此,教師往往容易忽視幼兒的平等、自由的交往活動。也有一些教師認為,是否樂于與人交往僅僅是幼兒個性的特征所致,從而不重視為幼兒創(chuàng)造良好的交往環(huán)境。在今天以"知識"為中心的教育體制下,即便人們重視兒童的人際交往,也只是重視兒童與教師之間的交往,因為師生交往便于知識信息的交流,從而仍舊忽視具有生活氣息的同伴交往。在這一教育體制的影響下兒童缺乏與同伴交往的環(huán)境,而幼兒的所有社會意識(包括協(xié)作精神、尊重別人權利、理解社會規(guī)范、服從他人、同情他人、犧牲精神、正義感、堅韌性和服務精神等)都不是只通過說教就能掌握的,只有在與其他孩子一起進行的交往和游戲活動中,才能真正體會,真正理解,真正學到并能在生活中適時有效地應用之。
三、可采取的教育措施及對策
交往是孩子的天性,幼兒良好的社會性人格特征是通過與他人尤其是同伴的交往發(fā)展起來的,交往也是孩子的需要和權利,應該得到尊重和滿足。交往是人的需要,也是現(xiàn)代社會對人的要求。從教育者的立場看來,家長都希望孩子能與他人交往,并希望孩子有較強的交往能力,不愿意看到孩子沒有玩伴,更不愿意孩子孤獨。教師更希望每個幼兒都能夠與同伴友好相處,互相關心。相互幫助,團結合作。幼兒也希望自己有真正的朋友和玩伴,而且這種欲望隨著年齡的增長而日益強烈。然而,在現(xiàn)實生活中,他們正在逐漸失去交往的機會,在生活中出現(xiàn)孤獨或孤立化傾向。因此,成人要為促進幼兒的交往創(chuàng)造條件。
(一)、社區(qū)創(chuàng)設物質條件,社區(qū)多設立一些公園、草坪、兒童游樂場所,使孩子有地方交往
由于城市化進程的不斷推進,幼兒交往的地點越來越少,社區(qū)在考慮環(huán)境設施時,要考慮到幼兒的特點,盡可能多設立一些公園、草坪、兒童游樂場所,使孩子有地方和別人玩,在交往中體驗與同伴游戲的快樂,培養(yǎng)幼兒的交往能力。
。ǘ、 家長做好榜樣作用,多帶孩子走出去、請進來,鼓勵孩子與各類伙伴交往